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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inal: 4/28/2009 1:15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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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pril 28, 2009

祝英台 (三之三,未完的)

 〈三〉
「梁山伯與祝英台」的故事,在古代文獻中的情節是這樣的﹕東晉時期,上虞縣的祝英台女扮男裝到杭州求學,途中遇見會稽的書生梁山伯,兩人一同上路,一同求學,一同作息,維時三年。其後,祝英台中斷學業返鄉,梁山伯在一年後 (戲曲裡說二人約好在三個月後見面)到上虞探訪,才知祝英台原來是女兒身。那時,梁山伯想向祝家提親,但是祝英台已許配了馬文才,梁山伯只好悻悻然離去。後來 (明代馮夢龍提及中間過了三年,但應該不大可信),梁山伯到鄞郡任職,不久死去,祝英台那時也要嫁到馬家,但中途風浪驟起,船不得進,祝英台於是轉往梁家,知梁山伯已死,乃於其墳前痛哭,哭聲震斷墳頭,祝英台跳進墳中而死。祝英台死後,有兩隻蝴蝶從墳中飛出。馬文才知道這事後,乃向朝廷稟奏祝英台的堅貞,丞相謝安乃封祝英台為「義婦」。

戲曲故事重視抒情與人物塑造,正反掉轉的固然不少,加鹽加醋的亦非鮮見,所以,在舞榭歌台聽到的山盟海誓,在這種意義下,或許只是迷魂陣。正如三國戲中曹操一定開白色花臉,無疑當他是一個大奸臣。即使他站在「正義」的一方,如在《虎牢關》和《連環計》等劇目,為了扶漢室,誅除董卓,但仍是白臉奸臣,不准翻案。梁祝故事裡的「分水」 (祝英台要求以一碗分隔二人,使他們可以同睡一床)、「十八相送」 (粵劇裡祝英台暗示自己有妹妹與她生得一模一樣,要梁山伯到她家提親)的情節,或者都是在明清以後的戲曲才加插進去的 (白樸的雜劇《祝英台死嫁梁山伯》應該沒有這些情節,一來失傳,我們難知真貌﹔二來一本四折的長度應該沒可能涉獵這麼多的情節)。簡言之,祝英台「情癲大聖」的矛盾性格,以至梁山伯在樓台會大失斯文,完全是後人掛一漏萬粗心大意,似乎應要與他們本人劃清界線。不過,戲還是戲,戲還是要跟現實交代。所以,指控成立了,造為來者,應該要想辦法解決才是。

《蝴蝶夢》 (2003)動畫想到的是把馬文才妖魔化的手段,從而令梁、祝的抗爭變得合理。要除阻必先成阻,否則一切行為,也變得沒有意義了。要知道,角色給了吳宗憲配音,注定要是丑角。有趣的是,這個略帶反派的角色在戲曲裡從來不由丑生飾演,通常由傳統以來演正面人物的第二小生擔綱,兩者理解已有不同。戲曲世界大多數的陳設都是標誌性的,可見《蝴蝶夢》其實已走了不大不小的一步。中國傳統小說喜歡以針線來形容小說文本能不能自圓其說,而《蝴蝶夢》一劇也真的做到針線圓順,繡了一幅圓型的鴛鴦戲水圖吧。在靜處一隅的文學世界,人人固然可以躲在桃花源裡談情,但若然直面現實,發現兩者不符,遽然失卻精神支柱,那便不好辦了。更嚴重的是,如果談情影響其他人,那就真是一錯再錯了。敏感點說,算是一樁情殺案。在原本的故事裡,馬文才明顯不是壞人,也看不出他如何恃勢凌人,中國傳統民間故事有其一貫的倫理學,在故事中會做好事的,通常就不會做壞事,也不是壞人。所以,把馬文才當成棒打鴛鴦的元兇,在動畫裡還要叫他把梁山伯打至半死,算是生安白造。我們後人明白,梁祝的主角是山伯和英台,於是一切與他們過不去的物體也不容於倫理之中,這樣,馬文才成了其中的犧牲品,似乎也無可奈何。鴛鴦蝴蝶派的作品就是這樣的,阻人談情有如殺人父母,如果不我們不再計較於那塔塔埕埕的話,那《蝴蝶夢》真的少了點惻隱之心。

一直以來,我們讀到任何故事都會把故事當成整個世界,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祝英台的世界也應該沒有壞人。即使是祝公遠,古肅是古肅了點,但為了一支怪力亂神的行人卦,可以讓女兒喬裝男孩,徜徉於男人堆中,也真的落落大方──畢竟一不小心引狼入室,除了有辱家聲外,更失卻了攀龍附鳳的機會。中國傳統民間故事裡,階級森嚴,祝家看上去明顯夾在中間,既有閒錢讓女兒讀書,但又要更上一層樓。所以,在《梁祝恨史》裡,祝公遠後來知道行人卦是一個騙局,但也沒有反臉不認人,真的十分仁慈。如果我們先入為主,便可知《梁祝》裡的祝公遠是如何的令人莫名奇妙──大家也是男人,大家也知道一個青春期少女走入男人堆中會有甚後果,你讓她去,明明就是默許這樣的後果。最令人感到矛盾的是,《梁祝》一劇末段他更要祝英台濃妝艷沫,有多紅畫多紅,根本就是狗急跳牆的動作,好像一個花瓶跌在地上破了,傭人們慌忙拿起碎片,拚命地左黏右黏一樣──一時落落大方,一時盡露小家子氣,似乎祝公遠與女兒一樣──一時情急,知道人財兩失,不免「發茅」。

沒錯,是「發茅」,佛洛姆曾說我們一生也在尋找愛情,那面對這樣的情況,似乎是「人面不知何處去,桃花依舊笑春風。」

按﹕如本組文章有重寫的一天,我會把題目改為「梁祝遺恨」。 (本來以為可以完了,但三之三後還有)
 Posted 4/28/2009 1:15 AM - 6 Views - 0 eProps - 0 commen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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